. . .
八百元绝情弃女 四万元赎罪寻亲
作者: 夏正君 | 2008年04月17日 17:26 | 栏目: [ 一般分类 ][ (34) 点击 ] | [ (3) 评论 ] | 本文地址: http://xiazhengjun.blshe.com/post/5956/189398
八百元绝情弃女 四万元赎罪寻亲
2008年4月4日,湖南省桃江县大栗港镇马鞭溪村的王建良、周爱华夫妇在长沙火车站把他们带养了近三年的女儿王好送上将去四川的火车时,和养女及其亲生父母又一次哭成了一团。为了让曾被遗弃的养女重回亲生父母身边,他们不得不作出这一痛苦的选择。
在2005年8月,四川省隆昌县界市镇的杜富兰由于和婆家关系不好,只身带着两岁多的女儿曾钰来到广东佛山打工。然而,打工收入难以维持娘俩的生活,孩子又生病花去了1000多元医药费。生活的压力加上孩子的拖累,使她有了报复丈夫曾德全和婆家人的想法,准备把孩子送给别人算了。随后,她把曾钰送给了同在广东打工的桃江县大栗港镇马鞭溪村工友张革辉带养,并向丈夫谎称孩子走丢了。当时,张革辉给了她800元作为医药费补偿。不久,杜富兰夫妇在怨恨中离婚了。
直到2007年11月,曾德全才得知事情真相。由于思女心切,他找到杜富兰要求一起把孩子找回来,杜富兰也早已后悔当初不该把孩子送人,两人决定复婚并一起寻找女儿曾钰。于是,杜富兰夫妇带着一颗赎罪的心,踏上了寻女之路。
2008年4月2日,杜富兰夫妇几经周折找到了大栗港镇马鞭溪村张革辉家。而当时小曾钰在张革辉带养了二个月后又被送给了其弟王建良、周爱华夫妇。杜富兰夫妇在大栗港派出所的协助下,终于见到了离别两年零八个月的女儿。此时的曾钰已经6岁,并已改名叫王好。为了要回孩子的监护权,杜富兰夫妇与王建良夫妇进行了协商,但王建良夫妇已无法割舍近三年的抚养之情,不愿放弃养女。杜富兰夫妇转而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又够不上立案条件。打算向法院起诉,又害怕追究自己遗弃女儿的责任。最后来到县信访局,县信访局要他们向大栗港镇政府求助。4月3日,杜富兰夫妇来到大栗港镇政府寻求帮助,镇政府分管政法的副镇长刘建冬、政法办主任王碧秋等组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对王好的监护权归属纠纷进行了调解。在这泪水流淌、失声痛哭、还有人晕倒的调解现场,一场亲情大博弈感人肺腑。经过一番亲情与理性、悔恨与泪水的洗涤和调解人员的真心沟通,双方真情至上,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杜富兰夫妇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并一次性补偿给王建良所付出的孩子营养费、保育费、学费等共计4万元。双方也由衷地希望结为亲戚,共同为孩子的成长付出真诚的爱。(夏正君 符智敏)
回复




人间真情啊!感动!